书的结束,而仅仅是处女卖in案的终结。
经过联邦律证司的检控,自然是一个该死的家伙都逃不掉。不用问,没地方跑。就算跑出国门,也有“中华会馆”控制下的世界级的黑帮追杀,可以逃到哪里去呢?
随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审判,大约的判决有以下败类。
被证据证明具有渎职行为的,包括金陵城的执政官、议长、法院院长、律政署署长、警局局长,包括其他一些主要官员及主要参与者,被判处绞刑。财产在支付过律师费,为所有直系亲属仅仅保留一个月生活费之后,其余财产全部没收。
被没收的财产,如同前面所说,除过偿付受害人之外,其余的用来进行国家赔偿。最后所余的上邀金陵城重新选举的执政官领导与管理的政府。同时,资金的使用,受到重新选举的议员及议会的监督。
作为此案的受害者,梅芸获得国家赔偿的同时,从被判处了30年苦役的几个警员手中,接过了他们家庭一半的财产。同时还有其他参与此事的一些官员的财产,当然这些官员并不仅仅只侵害了她一个人,所以被没收的2/3财产被受害人拿出来分配,其余财产上缴当地政府。
当所有的一切完全解决之后,梅芸的身家已经相当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