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国际”的士兵们。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们不是军人。除了所在国家之外,他们不能接受法律的保护,更不用说经常被人打破的战争法之类的国际法。
当然,他们也不会遵守这些法律。
当他们为了政治家们所谓的正义而战时,无怨无悔的流血与牺牲。可战争结束之后,他们会发现家园不翼而飞,妻子成了别人的女人,甚至国家也不再理会他们这些所谓的英雄。
甚至还有那么一些在和平环境之中,生活过久的人认为,他们鲁莽、没有爱心、而且双手沾满了血腥。
对于不知道感恩的人,除过放在地狱之中煎熬一下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有效的办法。
所以,中华联邦重新建立的尚武思想之中,军人的社会地位在他们腰里的荷包鼓起来同时得到了提高。
在中华联邦对于军婚的特殊保护之下,无论他们的家庭还是生活的保障都多了许多。即不可能,也不允许出现那种军人在前方作战,老婆在后方与人私通的事情。
这些包括破坏军婚等同叛国,非军人方在战争前及战争进行中提出离异,夫妻财产将全部归军人所有,等等诸如此类的法律不断出台。
这也是由于公民们对于百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