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好的下场。
所以“法律规则”下的有序政治竞争,就成了“中华联邦”国内政治斗争的手段,更趋于隐秘于平和。毕竟有政治抱负的人,大多不会愿意使自己包括自己党派的成员,成为违反动辄绞刑的——《中华法典》的制裁对象。
违反了它,小命都已经没有了,还谈得上什么政治抱负!因此,敬畏《中华法典》是中华联邦内每一个有志于,从政、从商、公务员的人首先必须具备的素质。
但一部宪法,如果软弱如同孙中山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那样的宪法性文件,又不过是一纸空文。不但起不到应有的制约作用,反而会成为**的遮羞布。
除过“临时”这两个使人无法信任的原因之外,“军政、训政、宪政”的三政时期,也是使他人无法相信的原因之一。而最重要的原因,不外乎在于,就孙中山及他领导的革命党或者说“中华革命党”或者说“国民党”,没有建设起最少一个繁荣、稳定可以支持得起战争的基地。
不要说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像样的城巿都没有。这样的所谓“民族精英”,甚至连维新的日本人都没有办法比拟,除过他们奋斗不息的精神之外,还有什么值得他人敬仰的地方呢?
与这部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