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场战争,无论战争的性质还是说战争的科技水平都完全不同。它是由更多高科技装备武装起来的第三代战争,也就是类似于那个时空里的朝鲜战争或者越南战争的水平。各国都是喷气机与活塞战斗机并存,第一代防空飞弹与反舰飞弹、巡航飞弹都已经在战场上广泛使用。
但就中华联邦与他们相比,又仿佛是那个时空里的美国对伊拉克一样,是一种无距离的精确打击与非接触特种作战为主要作战方法。虽然这时欧美各国的军队实力不过处于第三代战争的前期,即喷气式战斗机还不是主力。中华联邦的作战能力,也不过相当于越战之后第一次伊拉克战争之前。
“陆地起飞弹射装置”,恰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毕竟这时各国的空中战舰,都装载着大量的-型飞弹。当中华联邦参加战争之后,各国也把自己库房里把私自研究的,从-型飞弹上衍生出来的不同飞弹装备到自己的军队。
中华联邦的同盟国里,自然不能做这种侵犯中华联邦知识产权的事情。但已经向中华联邦宣战了的各国可没有这个顾虑。比方说美国,他们曾经研制过用于反舰的“蚕式飞弹”。其实使用摄像机控制的飞弹类似于巡航飞弹,可以根据不同的任务,稍加修改气动外形就可以执行多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