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出的草案就是商毅离开文莱时拟定下来的,大体分为三部分内容:一、这一次战争是荷兰方面挑起,因此应由荷兰付全部责任,荷兰议会需要向中国正式道歉,并赔偿中国一切损失,计白银六百万两;二、荷兰承认中国在南中国海地区的权利,东到提多列(即新几內亚岛西北),西到齐亚(苏门达腊岛西北),南到爪哇群岛,匀随于中国的势力范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这一地区内不得拥有殖民地,而进行贸易来往,建立商馆,必须经由中国同意并授权,并尊守中国的相关规定;三、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斯里兰卡两个地区建立的殖民地全部移交给中国,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在这两地设立公司据点,但不得再有对这两地的行政、驻军、税收权力,并且服从中国对这两地的管理。
这三部分内容,也是在中华军出战之前,商毅就已经计划好的,这一次战争需要达到的目地,就是确立中国在南中国海地区的绝对权利,控制马六甲海峡,并且进一步加强中国在印度的势力范围,首先把自己的后院稳定下来,为中国下一步向远洋扩展,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一般在谈判中,已方的底牌都是越晚出越好,因为可以看对方的条件,来调整自巳的方案,以求获得最大的利益,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