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并不公平。要知道混乱产生的根本,永远都只有一个源头,就是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行动指向。此次掘坟事件,就是由于归属性问题的不明确而导致的乱局爆发。因此我们必须给百姓一个明确的目标,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若是将钱财归属判定给曾经的失主或盗墓者,无异等于鼓励挖盗,惟有判给坟主,才能名正言顺地制止挖盗。”
“其次,法不责众,太多人的掘坟挖墓,迫使律法的执行难度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法律震慑,已经无法解决乱局,必须使得部分人先断绝希望,不再参与混乱之中。曾经被洗劫的权贵豪富,是这场混乱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所以必须先断了他们的念头,将他们剔除出乱局之外。因为这些人的财富早被打乱,珠宝尚可辨认,金银如何分辨物主?既然分辨不出来,就干脆快刀斩乱麻,让他们自认倒霉去。尽量减少参与混乱的人,将各类人群分开,分别处置,是削弱混乱的又一个有效做法。”
“第三,对付混乱局面,一方面要将其脉络梳理清楚,另一方面则要严惩狠戒,不可手软。人们虽反对重典,但很多时候重典罪犯的确能起到警慑作用。重典之所以会出问题,是因为法律的惩罚目标不清楚,执行法律的人极易擅用手中职权,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