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做的事,我做到了。
——痛苦到头,如此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生活原本就是一种缓慢的阉割,来得猛烈一些,反而有着别样的刺激。
他知道,刑求中的犯人,一定也有着相似的心理。
痛苦先是突如其来,然后绵延持续,不断的刑求,就是不断制造这种起伏,在安逸与痛苦间形成对比,促使人做出选择。可是如果受刑者意志坚强,折磨久了,不但不能奏效,反而还增强耐受能力。甚至——会让人爱上这感觉。
人就是这样的生命体,当无力改变现状,会无意识地自我欺骗,产生一种逆来顺受的心理,然后乐在其中。
如果不能追求快乐和幸福,那么就追求痛苦罢——至少,它容易获得,俯拾皆是,而且好过麻木得毫无追求。
当对抗变成迎合,刑求就失去了意义。
伤好以后,程连安有很长一段时间感到无比烦躁,后来发现,那是因为痛楚的消失。
心里的痛还在,身上的痛却没了,这感觉好像背叛,像自己弄丢了自己。
可耻的身体啊,你怎能就这样,忍看灵魂的哭泣?
于是,他准备了一根小针,无人的时候,在自己的小臂上缝来缝去。每剜一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