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他被扫地出门。
一个人在外流浪的感觉并不好,但幸亏他拥有超凡的力量,隐身……
一种人类最希望获得的能力,也是潘最想得到的能力,他希望别人看不见自己,这样恶霸就不会来欺负自己,而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经过了一个多星期的流浪,他花光了身上带着的零钱,然后他开始偷盗,凭借着隐身的能力几乎很少失手,本来只是一个普通学生,对于出手偷东西他内心还是感觉非常抵触的,只是当偷窃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也就不太在意了。
是啊,反正他们又看不见自己……
他可以学那些猥琐的家伙去偷看美女洗澡,不过更多时候潘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他会溜进宾馆,偷走正在床.上大战者的钱,等床.上一男一女醒来的时候都以为对方偷了自己的钱,毕竟只是一场普通交易……然后嫖.客与鸡的斗争上演了。
在那个时候,潘就会潇洒的拿着钱包堂而皇之的从众人眼前离开。
就这样他一路乘车,有时候也步行,总之走走停停来到了纽约。
此时的潘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学生气息,整个人充满着地痞味道,让人看上一眼就厌恶。
他对此却丝毫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