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坐在伊琳娜身边,对她说起了自己申生前的往事:“我原本是清河县里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长得也算是有些姿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我,我就去去告诉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我嫁给人称三寸钉的侏儒武大郎。
我嫁给武大之后,清河县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经常到武大郎家里调戏我,那些浮浪子弟还经常在武大郎家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武大郎在街坊邻里面前丢尽了脸,又是个懦弱本分的人,因此在清河县住不牢,带着我搬到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我平时在家,不敢抛头露面,但他长得猥琐丑陋,还是惹得不少泼皮欺负。
后来我家二叔武松打虎归来,扬名吐气,没有人再敢欺负大郎。那时候起,我的心中就暗暗喜欢上了我的二叔武松,只可以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二叔因为我向他的表白,搬到了县衙去住了,每日里还是留下我一个人在家。
那一天偶遇了西门官人,他被小女的容貌吸引,所以诸般手段,收买了王干妈从中使诈,把我又骗到手,虽然我那一次失身给西门官人,但是我的心始终是放在二叔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