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并没有多持久,你要知道,人的思想一旦根深蒂固,很难改变的!
清朝满族人是在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清政府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朝廷也曾多次下令禁止。顺治皇帝就曾经下诏说,凡是当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康熙元年再次规定说,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做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责四十大板,流放十年。后有人上奏说规定太严,清政府才免禁,民间妇女遂再度恢复缠足。
到了乾隆皇帝,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康有为在《戒缠足会檄》中说,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顺治和康熙两度禁裹足,但终敌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