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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门第,只是好听,其实真追究起来,日子还不如普通的百姓。
家里房子倒了,光修房子,就花费十几两银子,秦氏手头存的钱,几乎全是于先生在武馆做先生赚得的。
读书人清贵,满脑子的教书育人,于先生虽然不那么迂腐,但是让他从商,方芍药感觉他没那个天分。
“亲家,村里离着书院近,你怎么没和村人一起做小买卖?”
做点吃食或者点心卖钱,还挺有市场的,况且秦氏和阿巧的手艺还可以。
菜做多了,放不到明日,于先生拿着个海碗,出门给亲戚送菜。方芍药得到机会,这才问秦氏。
“唉,之前不是没想过。”
秦氏叹息,本来这些她不打算说的,不过,亲家不是外人。
士农工商,读书人并不是瞧不起商人,而是瞧不起小商小贩,在他们眼里,能把生意做大,那是一种本事,而小商贩,就是奸诈充满铜臭味,攻于算计的人。
“有些话我一直憋着,读书人清贵,实则不过是势利眼而已。”
大商户是识字的,就被称为儒商,受人追捧。
方芍药点点头,说白了,这年头,人的阶级观念强,不仅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