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华美方面也觉得南潭在普及法律契约意识上做得比较好,一个具有较强法律契约氛围的环境也许我们感觉不到,但对于港商和外商来说却意味不一般,尤其是这些对于内地情况还不熟悉的外商来说,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制环境在他们看来就是财产安全的保障,就更为看重。”既然挑开了,陆为民也就放开来说“在这一点上,南潭有意识的先走了一步,但实事求是的说,还差得很远,或者说距离外商所希望的那种状态还天差地远,只能说是矮子里边拔高罢了。”
“的确如此,我在地委办工作的时候也接触过一些外商,他们中很多人对来我们内地投资一直持有一种戒惧心理,虽然内地很多优势都是沿海地区无法比拟的,但是他们就是不愿意在内地投资,总觉得内地我们**的干部就是青面獠牙,他们在内地的财产政府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完全没有法律。”
张天豪一边吃,一边侃侃而谈,言语间如风行水上,却是犀利无比。
“这种偏见很大程度制约了外资进入内地,尤其是我们这些偏远地市。但是也不容否认我们地方上相当程度上存在着这种权大于法的现象,要破除这种痼疾,需要坚持不懈的普法,而更为关键的则是党委政府需要率先垂范的尊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