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里自然是战术背带,用于放置手枪和弹匣。
打扮完毕后,周寰站在浴室的镜子前自我欣赏了一番,用他老妈罗嫣的话说,他现在的样子,就是所谓的“人模狗样”。
周寰吧并没有带多少武器,手枪就一把,约翰.威克在疾速系列第二部中使用过的格洛克34,除了枪身自带的,外加四支弹匣。
带着枪去布达佩斯,并不是因为周寰打算以枪为主,去劝说血、狼两族,再说就他手里这玩意儿,对血族和狼族基本上没什么意义。
除非是对着脑门猛击,连开十几二十枪,否则几乎不可能打死血族和狼族。
之所以带着枪,无非是因为周寰觉得这样比较帅,他穿着约翰.威克式的晚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对周寰来说,真正比较有用的武器,其实是他兜里的两把战术匕首。
当他使用意念力来控制这两把匕首时,它们所能发挥出的作用和破坏力,要远远超过那把手枪。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周寰瞬移至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
布达佩斯的时间要比国内慢六个小时,所以当周寰赶到这里时,正好是匈牙利早上八点。
感谢大卫.莱斯,让周寰有钱支付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