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有一定减轻,但是还未完全达到治愈目的,而且没有明显的副作用,继续服原来的药方巩固治疗,这叫“效不更方”。
“效不更方”是必须要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的,需要医生根据服药后的病情和反应,作出是“效”还是“不效”,从而是“不更方”还是“更方”。也就是说,不存在患者自行“效不更方”的情况。
而抄方则是患者不经医师指导,自觉服药后效果不错,或是认为“中药起效慢”,还需要继续服药才能见效,从而自行决定照服前药。很多病患者一个方子认为有效,以后懒得再排队就诊,而是挂个普通号或找个熟悉的医生,径直去抄方,有时候一个方子一吃就是半年,这样抄方是一种很不好习惯。
秦书凯问,为什么?我看没什么两样吗?反正能治病就行了,为什么就不能抄方呢?
冯雯雯说,简言之,抄方之弊有四:一是增加用药风险。很多人以为中药是无毒的,其实不然。早在《周礼》中就指出:药物各有偏性。虽然中药与西药相比副作用较小,但中药也是由各种化合物组成的,如果没有医生的指导,长期连续服用相同的药物,就有蓄积中毒的危险。
很多人可能听说过龙胆泻肝丸事件,龙胆泻肝丸作为一种传统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