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突发性死伤事件处理不公问题;六是农村居民大面积环境污染问题;七是黑恶势力(黑行政官、黑工商、黑公安、黑城管等)欺压百姓,气焰嚣张,官官相护,权大于法等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八是地方政府官员贪污腐化严重但得不到惩治的问题等等。当然也有少数人为达到个人目的而上访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情况。
而对待群众上访,一些地方长官是很有招数的,主要有“四招”:一是“拖”,即拖而不决,久而久之,上访的人灰心丧气;二是“推”,即推给原地方、原单位,给一个毫无原则的话“请酌情处理”,完之大吉;三是“吓”,拿司法机关去恐吓,胆小的下次就不敢来了;四是“压”,即拿强制手段进行强制处理等等。
不知什么时候起,党的地方领导干部怕上访的群众,怕群众上访,敌视群众,经常出现与群众利益对立的现象!
前几年,某个专家说,现在对于上访问题,官员的态度往往是:“拿钱买安定”,这句话粗看起来,似乎有些道理,但这句话更适合一个基层单位:“你要上访吗,不外乎是要钱吧,我给你解决了,你就别再去上访了!”,虽然在一个基层单位暂时阻止了上访,到达了“内部安定”,但这些上访的人也似乎得出了个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