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穿了不到半天的迷彩服,这刻袖子已经多了两道手指粗的裂口,不过幸好胳膊没事,连道血痕都没有。
瞧着这破裂的袖子,赵阳已经不记得刚才的惊险,只是暗暗心疼,自己的新衣服啊。
“厉害!这小子以前一定出过城,见过血,否则绝对没有这么冷静干脆!”
就在后边不远的老李,此刻满眼的惊叹,笃定地道。
他可记得刚刚大灾变不久,自己第一次碰到野狼时的反应,可比这小子不知道差了多少。
这等真正嗜血的野兽,虽然不是异兽,但普通人头回碰见,不腿软都不可能。
而这小子,竟然在这情况之下,还能处变不惊,顺利独立霎时击杀一头野狼。
普通拓荒队员,最多也就是这等实力了。
顾世阳在一旁脸色阴沉,也缓缓点头,看来要想办法弄这小子,只怕没那么简单了。
十几头野狼,分到八个队伍里边,一个队伍也就是一两头而已。
一队十个人,对付两头野狼,其实并不难。
只不过猝然冒出头来,众人有些慌乱而已。
在初期的慌乱之后,众人便也发现,便有枪声响起,击杀了某头已经严重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