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而不是鹿肉和香肠。
曾几何时,地精最好的朋友~那些闪亮的、可爱的小东西,变成了一把要命的、时刻悬在地精头上的一把刀。
到嘴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所以直到现在,约翰尼在想到那些猡莎兽肉肠时,仍然会不由自主地流下口水。
虽然那时三兄弟每周的收益还算不错,但是抢劫终究也是一份伴随着很大风险的工作。
因为人类身材高大,比地精高大得多。成年地精的高度也才堪堪达到普通人类大腿的位置。如果是遇上强壮的人类战士,整个地精加起来,也赶不上别人一条腿粗。
在高耸入云的泰穆尔拉雅雪山的那边,野蛮的比蒙王国里,生活着身材更加巨硕的比蒙兽族,进入多洛特之后,约翰尼已经见过好多魁梧的比蒙了。有小道消息传说,地精原本就是属于比蒙成员的一族,茂丝族老鼠人比蒙变异而来。
只不过后来的经历,让约翰尼拥有了智慧,这才知道地精并不是比蒙,它们在这片大陆上有过曾经属于自己的辉煌。自己的伟大祖先,那些开着机械飞艇和骑着地行龙,将商铺开遍整个爱琴大陆的地精一族,曾经也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帝国。
而这一切却因为在一万年前的神 魔大战而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