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秘书长的选举和罢免由常务理事提名和投票,经至少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每届任期1年,届满可连任。
第十六条秘书长具有以下职权
(一)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建议案,由常务理事审议后向理事会提交审议;
(二)根据理事会批准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执行;
(三)协调和组织理事会相关活动。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爱心基金的决策和执行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管理制度和临时决议案;
(二)选举、罢免常务理事、监事、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活动,包括章程规定的募捐、支出及其他事项;
(四)审定计划、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五)听取和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常务理事的相关工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会议,每年也至少要召开次现场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和主持。有1/3常务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应当提前7日将通知送达全体理事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