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惯了刀,在成就武道三重之后,本事骤增,气血强盛,力量强劲,想必手中的刀,也不称手罢?”
陆合笑着点头,说道:“轻了不少,用不习惯,而且偶尔用力过甚,或是与人交战,容易崩断,后来福老替我换了这一柄,放在东胜王朝,也算神兵利器……但比起这柄宝刀,便差远了。”
庄冥缓缓说道:“此行入山,不必担忧引人窥探此刀,等你出山,必成神魔。”
陆合收刀入鞘,施礼道:“必不负公子所望。”
岳廷摊了摊手,他倒是真的觉得,剑有两面锋刃,多出一边伤人的锋刃,更具效用,不过他也知道,他本身适合用剑,可是陆合这种死脑筋的却不见得。
在陆合手中的刀,锋刃只有一面,因此一刀往前,用尽全力,无有退路。
像是陆合这种性子,就该一往无前。
——
镇山城外。
在小墟市外,闻旱已在等侯。
庄冥等一行人,也没有多加逗留,只购得避障之物,便即动身。
丹药虽可解毒,但瘴气时刻存在。
而且时时侵蚀皮肤,单凭药物,难以时刻奏效。
最好是用法器,隔绝瘴气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