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手脚麻利地掌了灯,此时再看,书案上那一摞手抄本线装书的上头,自己竟是已经抄完了四页纸,而手头上的这一张,也已经写了大半。
粗略估计,刚才这段时间,自己约莫已经抄了四千字上下!
虽然没有准确的计时,但自己吃完饭坐下那时候,大概就是下午三点半到四点,而眼下这个夏初时令,天黑到这种程度,会让母亲进来提醒自己掌灯,也不过就是七点钟顶天了——大概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自己居然抄了四千字的经!
这可是毛笔字!
而且自己居然丝毫不觉疲惫!
周昂惊讶不已!
这时候下意识地有些担心,刚才黑暗中抄写的经文,会不会是自己已经出现了幻觉,他小心地捧过已经写好的四页经文,铺在面前从头细看。
第一页前半部分,字写的端方持重,的确是自己穿越过来之后很轻易地就捡起来的原来那个周昂的笔迹。
但到了第一页的后半部分,自己的字迹似乎开始有所变化。
端方而舒展。
翻过看第二页,越发舒展且清朗。
所谓洋洋洒洒,不过如是。
而等到第三页第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