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武唐第一佞臣 > 第三十一章 尸体上的鲜花瓣
,人步行速度平均五公里,如果连续步行四小时,就得筋疲力尽。所以正常人,每天最多走二十五公里,到达婺州城需要六天。

    然而走出五里不到,养尊处优的九娘,累的气喘吁吁。武康只得背起她,走在队伍最前面。又走出五里,见前方官道,出现许多人,大概五六十个,开会似的蹲在路边。

    二牛快步上前,刚要开口请示,武康摆手打断,作出准备战斗手势。所有人摁开横刀绷簧,右手紧握住刀柄,二牛和保镖队长,警惕护在他左右两边。

    眼前人的打扮,应该是附近的农夫,衣衫都打着补丁,或蹲或半躺。有个大汉光着膀子,满身腱子肉,嘴里噙着狗尾草,头上挽着两发髻,也插着狗尾草,卖身葬父似的。

    在他肱二头肌上,纹着“童文宝”三黑字,武康眉头随即一凝。身为司法参军,自然知道墨刑,受此刑的多为斗殴犯,且是屡教不改的惯犯,把名字纹在身上,表示这人好勇斗狠。

    然而比较可笑的是,这种刑罚就像耳环,被臭美的唐人整成了时尚。特别到了中晚唐,纹身风气达到高峰,无论男女都喜欢。政府甚至制定专门法律,纹身者全部打死,依旧挡不住这股歪风。

    童文宝...很熟悉的名字,武康盯着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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