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
我得去还债。
于是,林东来就见到了萧远,“你说你干嘛?”
萧远将手里一份合同递过去:“您看看……要是没什么不愿意,就签字吧。”
签什么字?
林东来一脸狐疑的将东西接过来,是一份用人合同。这合同怎么看怎么像是卖身契。当然了,他是没见过卖身契的,但这几乎苛刻的将人压榨干净的合同,萧远却签字了。
再看着合同的期限,竟然是五十年。
跟卖给自家一辈子也没啥区别。
“胡闹!”林东来一把将合同合上扔过去,“你林叔还不至于跟你一个孩子计较。乖!去找桐桐玩去吧好不好?大人的事你别掺和了。”
可你们大人之间也没啥事了,因为那个祸头子又一次跑了。
“跑了?”林东来目瞪口呆,“金红胜呢?也跟着跑了。”那个孩子还小,不可能就这么带走了不叫见亲爹吧?
“她带着弟弟走了。”萧远将合同又放在林东来的面前,“我大学毕业了就来帮您。从现在开始往后的五十年,不管您愿意不愿意,我都卖给您了。”
说完,不给林东来任何反对的机会,直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