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什么都没有干,就有四面八方的各种人物给他送田地,这就是投献。
投献中的小民可以免除越来越高的田赋,而投献中的缙绅则可以得到白得的地租,可谓皆大欢喜。
各州、府、县的县令、知府们也是缙绅出身,保持着极为强大的阶级凝聚力。在这些进士出身的官员眼里,向举人名下地产征税是有辱斯文的丑事。让有举人功名的缙绅接受投献活得好一点,这有何不好?
唯一不欢喜的是朝廷的田赋,因为举家投献缙绅的小民越来越多,明末的朝廷几乎到了收不上税的程度。超过半数,甚至远多于此的土地都被投献到缙绅和其他势力名下,老实巴交不愿意投献到缙绅名下的百姓越来越少,因此真正的自耕农苦不堪言。
但总有一些想挺直脊梁生存的自耕农,他们不愿意做缙绅或者其他势力的佃农,就不得不向官府缴纳高得离谱的田赋。大明朝轻徭薄赋的国策,到了基层变成了一个笑谈。
举例来说,明神 宗万历六年,陕西账簿上有二千九百万亩民田,每年需交田赋一百七十万石,算下来每亩田每年只需上缴0.06石粮食,不可谓不轻徭薄赋。
但实际情况是缙绅和皇亲逃税,真正交税的小百姓被田赋压得奄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