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自古以来的“道”,只要现实上能操作,能实用,被君王采纳就行。
或者可以说,实用性就是法家的“道”。
法家的治国理论也是非常现实的,根本不像儒家那样期望人人向善,成为君子,最终得到一个和谐的“大同”世界。法家只考虑让人“不作恶”就行,而实现这个目标的方法就是建立完备的法律,然后严格的进行执法。
在法家看来,“立德”是没有意义的,人格感召是没用的,因为法家相信“人性本恶”,任何想对人性做出劝善的工作都是徒劳的,只有靠外在的方式,甚至是严厉的方式来约束人才有效,否则社会就不可能治理好。而这种治理方式就是法律和君王的威严,或者通俗一点说,就是“帝王术”、“驭人之术”。
再讲的简单一些,法家的人就是认为,作对事的,就要赏,做错事的,就应该罚。
因此贾诩对于关东士族的态度就是这样了,既然大汉朝堂在他们的掌控之下没有做好,那么这些关东士族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该去官的去官,应该查处的查处,应该处死的便处死,若是关东士族不肯做,那么贾诩就借李傕和郭汜的手来做……
或者,像是现在这样,也想借斐潜的手来做。可是为何贾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