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平局。
双方都提交了起诉状和答辩状里所有可以支持其事实和理由做为证据。
经庭前质证,两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三性均无异议。
被告所提供的都是白水州的政府的文件,则由黄一曦站起来,开始一一质证,
“我方对证据一、《东海社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发前期工作联系单》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有异议,据我们所知,该份前期工作联系单原为空白联,是后补的,为此,我们要求进行笔迹鉴定该份工作联系单的填写时间。”
白水州很小,东海社区的工作者有鹧鸪村的亲戚,让他们出面指证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们所提供的情况足够让黄一曦等人了解到真实情况。
一听说要申请笔迹鉴定,吕清枫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地眨了一下,当时东海社区在提供此份联络单时,她还特意问了一下该联系单的真实性,对方还做了口头保证。
对于被告提供的证据二,也就是2018年1月12日,白水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核定东海中心片区b1-b7地块危房改造改造项目用地范围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白水规函〔2018〕44号)黄一曦对其真实性无异议,对其合法性、关联性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