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的剑,还有配套的剑法,又得到《太虚经》。
怎么看都天赋满满。
天赋好吗?
可练了三年多的剑,直到今天因为杀了陆旭,在某种规则下,实力增加才开辟出秘境,算不得自身努力的成果。
难得糊涂。
当这一场猎杀游戏结束时,所有的事情自然水落石出。
先去捡长枪龙胆。
极重。
不过练了三年多的剑,也练了三年多的《太虚经》,又开辟了秘境,李凤栖双臂之力早已非常人,倒是不难。
龙胆,好名字。
没来由的让人想起演义里万军阵中七进七出的赵子龙。
佩剑扛枪,李凤栖准备回家。
走了两步又顿住。
回首看了一眼陆旭的尸首,一声长叹。
得了。
谁叫我勉强算是个受儒家影响的读书人。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李凤栖先将长枪龙胆放到他停在停车场的车顶上,车身竟然下沉极多,显然这长枪至少也得一两百斤,不比腰间的朝歌轻多少。
在大街上找了一辆还有车钥匙的车。
将陆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