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每个月还二三十两银子,应该还不是什么难事儿吧?这样,十个月左右也就该还的差不多了!”
结果,莫明这话说完,那些之前“留了一手”的有钱人还不乐意了:
“十个月的时间实在太久了,基本上就是一年时间了,哪有借了钱拖一年才还完的?”
“莫明兄弟,并非是我顶撞你,我就是很认真的问一句;你见过街上那要狗肉账的吗?”
……
莫明并不意外,这些人的反应在他的意料之内。
钱,这种东西,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
像那种挥金如土的有钱人,他就不会在意这区区几百两银子。
但是他们这些人不行,对于他们这些手头一直很紧的人来说,“钱”这种东西,只有攥在自己手里才是最踏实的。
十个月的时间,说说就是一年时间了,这个时间真的太长了,谁也不敢保证中途不会发生什么事,万一还着还着,哪天对方不认账了,那还玩个蛋?
而且,他们凭啥给答应让这些欠他们钱的人分期还款?
为啥他们叫那么高的价?
还不都是为了那些钱来的?一开始大家叫四倍、五倍的时候都还是为了“回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