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有用的东西,先记下了,小的时候一位老师说得好,好记性不如个烂笔头。
只不过,王治很快,就有点失望了,因为,自己根本就不会用毛笔写字,写的大不说,还是歪扭七八,像是野鸡在雪地里的抓痕,也就是说,字写的跟鸡挠的一样。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不用毛笔就是”。王治打开自己的小箱子,取出来一根圆珠笔出来,原本打算留着做念想的,想想,还是算了吧,想多了太伤心。
王治的毛笔字不行,就小学的时候练过几天,然后,没几下子,毛笔和墨汁都不见了。
不过,王治的钢笔字还是不错的,方方正正的,很是工整。王治写着写着,一不留神,就写了一夜的时间,当中,还是有自己的一些见解和思考。
舒展了一下腰肢,王治在河边走来走去,河流如织,远山如黛。
还没有吃饭,家里就来了客人了,一个想不到的人,程处默。
“兄弟还真是年轻啊,可喜可贺,额,在下程处默”。程处默得了他们家的优良传统,身高九尺,壮实的像头猩猩,而且,有点黑。
“原来是小公爷,快快请进”。王治算是丈二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是唱哪出,自己以及老爹,和程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