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新法,我们决定从百姓劳役上入手,大力减轻百姓身上的劳役负担,并将其中不公平之处一并革除。此法暂定为《雇役法》。”方敦孺道。
林觉闻此言,心中恍然。原来是冲着这方面来的,这倒确实是让百姓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生产的措施。
要知道,大周朝自立国之后起,百姓们除了要交赋税之外,还有一项义务便是服劳役。大到筑坝挖渠建城开山,小到地方衙门里跑腿送信看门扫地的小事,村镇之中防贼防火打更守夜的事情,那可都是要百姓出劳力来干的,而且是免费的出力。不但是免费的出人出力,连吃饭喝水住店的费用都是自己的,倘若损坏遗失了公物,还要自己掏钱来赔偿。
大周朝百姓分为六等,以上这些所有的劳役都需要三等以上的人家来承担,原因很简单,他们能承担的起,他们能消耗的起。而其他的官宦、道观、寺庙、鳏寡、单丁、女户、未成丁户等一大批的人,他们是无需承担这些劳役的。鳏寡孤独单丁女户这些倒还罢了,毕竟情有可原。官户和寺庙道观这些,完全有能力承担劳役的,却也享有这份特权,这便显得极为不公平。
并且弊端不在于公平不公平,而是劳役的重压集中在三等百姓之家,这会造成对这一类人的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