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所以死刑犯的待遇比普通在押嫌疑犯的待遇要好一点,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确保死刑犯在上刑场之前是全须全羽的。这
是明正典刑的需要。
如果死刑犯在看守所自杀,或者自伤自残,那是事故,要追究责任的。
但这九个“积极分子”的安全,也是要保证的。罗
阿田不是一般的杀人犯,他太凶残了,太穷凶极恶了。如果不把他给铐上,他一旦发起疯来,搞不好号子里这九个人要死一多半。可
以这么说,在抓到罗阿田的时候,专案组的每个人都兴奋难耐,但电话打到看守所的时候,可把市一看的几位领导给“吓住”了。翻身起床,就往所里赶,电话召集所有干警全部到场,紧急开会,商量接下来对罗阿田的监管措施。
出不得差错,千万千万出不得差错啊。这
个案子,不说全市人民从上到下都在盯着,就算是省里的大领导甚至首都更大的领导,都在关注呢。这要是罗阿田在号子里有个“三长两短”,那还得了?
处分是跑不掉的!
开会商量的结果,就是紧急从其他号子里抽调积极分子,不但要表现好,想立功减轻处罚,还要身体好,经得住打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