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明目张胆的“山寨逼死原创”,还有日本人的“山寨起家”,都可以说明问题。
当然,也不必忽视英国人如果发现了什么后,抄袭的本事,对于技术外流进入欧洲,长老会倒也不是很反对,毕竟是挡不住的事情,但最好的是,将这些东西控制在手里,并且建立自己等人在欧洲的高大上印象,只要不增加欧洲人的工业能力以及潜在战斗力,那么输出一些事关民生的东西,是很容易接受的。
“这些是……”
“哦,无非是一些来自我国的简单技术,您知道,有些事情,你我两国虽然没有沟通,不过却也很新奇的是,我们都有类似的专利保护法,这一点很好。”
“您的国家也有保护法?”
欧洲的威尼斯在1474年颁布了第一部具有近代特征的专利法,而21年前的英国,才颁布垄断法规,其各项规则基本上成熟,可以被视为后世各国模仿的典范。
避开各种保护年限和各种问题不谈,这种事情,专利权是先进国压制后起国的绝世神 器,当然了,他们基本上都是自己完成了工业格局后,才慢慢把这一课补上,在没有专利之前,在本国还不是想怎么生产怎么生产?
这跟中国每年消费的拉菲酒销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