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能能领到足饷,军纪大体可以贯彻到了王朝后期,什么都乱来。
首先是贪污欠饷,其次是军内搞层层压制,将领的亲兵能领够足饷的,能保证操练,跟着老大陷阵,帮忙督战砍炮灰,当然,大明朝就叫家丁。
然后是领五六成饷的标营操军,大体上有军纪,有训练,然后是领两三成饷的炮灰兵,只能吃饱饭,武器号衣破破烂烂,平时没啥训练也就巡逻当个人肉眼开开视野。打起来没品的将领还会抓平民,“负土前驱”,走最前面去消耗敌人箭矢,用土或者自己的尸体填对方挖的沟壑。就是一个层级的士兵,还要以地域或者宗族分帮派,大打出手。
欠饷的军队军纪自热无从谈起,如果是平时在驻地那还好,每当要开拔御敌,要这帮人饿着肚子给你卖命,那就要先筹钱补饷,补肯定是不会补齐的,也就是补个两三成意思 一下,然后就开拔了,更狠一点的,派来个儒生或者太监做监军,那可就是剥皮拆骨的直接勒索了。
等到离开驻地,离开家乡成了客军,那可就无法无天,别处地方长官对该军队没有管辖区,杀人放火乃至有组织的劫掠屠村都没人管,而且也不会管。否则本来就没领足粮饷的大头兵们一个鼓噪,就兵变了,典型就像崇祯三年的吴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