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赏,最少的也能得到五亩田地。与此同时,又拿出了大量的银子财物进行赏赐,整个平南军顿时士气高昂。
既然这些勋贵的家产田地都被拿将出来赏赐功臣,自然不能无罪,负责审讯的三司衙门也加快了审讯力度,一众勋贵纷纷被定罪,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考虑到众将士大都要前往江北,这些耕田原本也都有佃户在耕种,陈越向朝廷建议,把这些耕田交由一家新成立的四海商号统一经营,田地的产出上缴田赋之后,剩下的由商号征收,再由商号发放到士兵手里。
这个建议匪夷所思,毕竟涉及到近百万亩的田地,内阁商议之后不敢做主,交由崇祯决定,谁知到奏折送到崇祯眼前之后,没多少时间就批复了下来,崇祯竟然同意陈越所请。
众臣们都不知道,四海商号乃是皇家和陈越合伙的生意,皇家在里面占据着七成的股份,而这些耕田征收的粮食将会作为四海行号所属粮行的存粮,在市场上流通。当然,商号也不会占士兵们的便宜,田亩所产会明明白白记在账上,按照收粮的价格发给士兵,士兵按照凭证在扬州或者南京四海商行银号就可以取得粮钱。
文官们看不懂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被查抄勋贵们的店铺生意,按照惯例,犯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