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到达南京的次日,崇祯正式下旨,加齐国公陈越为少保、太子太保、大都督,湖广、江西、四川、河南、陕西五省经略,持尚方宝剑,全权负责五省兵民剿贼事宜,五省境内,对所辖之境官员可以先斩后奏,一切事宜俱听陈越吩咐,朝廷相应部门务必协同,一切以早日剿灭流贼之乱为宜。
洪武元年,设大都督府,十三年撤销,从那以后大都督府由五军都督府代替。现在崇祯封陈越为大都督并非是要重设大都督府,而只是一个荣衔,以示陈越如今是大明军方第一人。
而少保、太子太保,三公兼三孤,这两个加衔更显陈越地位之尊崇,至于五省经略,这个原本只有文官才去做的职位,则意味着崇祯把五省大权彻底交到陈越手上。虽然四川还在西贼之手,陕西更是满鞑占据,五省实际能管辖的也就破败的湖广江西半个河南,而湖广江西河南又处处都是战火。
这么高的官职隆遇,意味着崇祯以及朝廷把陈越看作是唯一能够解决危机之人,给予的期望不可谓不大。
对于陈越面奏时所请,崇祯悉数应允。刘能被任命为锦衣卫指挥使,十数万京营任由陈越挑选。朝廷紧急向金声桓、余枫、吕泰等部传旨,命令他们各带本部往芜湖听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