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都是弗吉那烧焦的尸体,已经不想再经历好友死在自己面前的夜魔侠,也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哼,夜魔侠,别真以为我金并的命是那么容易拿的,等我杀了你以后,我会再去把那个小丑的脑袋给拧下来,也算是帮你报仇了!”
眼看夜魔侠已经拿出了自己标志性的短棍当武器,早有安排的金并,立马就让早在四周埋伏的众多枪手们全部冲了出来。
“嘿嘿嘿,老板,我就说根本不需要跟这种死脑筋的家伙谈,等杀了这家伙后,那个小丑的命对我来说根本就是跟囊中之物一样,到时候整个纽约就您一家独大了!”
随着众多枪手出现的,还有金并手下的头号打手靶眼。
对于能把任何物体都当做暗器使用,哪怕是一张最普通的纸,都能做到十米内轻松杀人的靶眼来说。
整个纽约也就作为人型雷达,总能躲过他暗器的夜魔侠算是他的对手而已。
一旦铲除了夜魔侠这个克星,那靶眼自信以他的能力,除了那些拥有强大异能的变种怪胎外,就再也没人是他的对手了。
“哼,不要在那废话了,杀了这家伙后就赶紧带人去给我剿了那个小丑帮,我要在明天早上看到那个疯子坐在地牢里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