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莫特投资她,是为了收益,莫特并不想开厂,他和路卿卿还有江翼三个人开了个会。
江翼现在是许妍的丈夫,抛开私人关系不提,当初做这个的时候,也是因为他比较欣赏路卿卿的干劲,现在也一样。
最后商量好,莫特和江翼每年有分红,并且把技术和一切东西折现卖给路卿卿,还承诺如果路卿卿手头没有那么多钱,打个字据,可以慢慢还。
厂子是弄到手了,不过路卿卿也不想当什么老板。当初一手把饭店做好,最后的归属权是给了路青松兄弟俩的。
现在也一样,她这个厂的法人代表,一开始想交给许妍,因为身边可信赖的人不多。
许妍当然坚决反对,从头到尾她也没做什么,除了和路卿卿去外地跑市场之外,她都没有做别的,觉得自己没有资格。
后来路卿卿也改变了主意,因为她从始至终都对江翼不太放心。万一将来那两个人出了问题,现在也没什么财产公证之类的,到时候万一闹离婚了,还不得分江翼一半?
虽说诅咒人家离婚有点过分,但凡事都不能掉以轻心。她始终认为自己的第六感不会出错,也算以防万一。
后来想了想,干脆就写在了岳千峰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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