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私奔了,所以王月小时候就成了没爹没娘的孩子,一直在跟着姥姥和姥爷住。那时候在农村,两个老人也不宽裕,勉强供孩子上学已经了不得,到了她十三岁那年,根本没能力庆祝什么生日。
王月这孩子应该是早熟,每一年的生日自己都记得,她很懂事,没有向两位老人提什么过分要求,到了生日那天,她放学后到了爸爸的墓前去祷告,诉说自己小女儿的心事,准备了几根蜡烛,等天黑后点上,就算是过了生日。
那天她很高兴,在日记里写着,就像是爸爸又回到了身边,在和她一起过生日。
夜渐渐黑了,怕家里着急,她把东西收拾好,下山回家。刚从山路出去,就看到小路上晃晃悠悠来了个人,当时月光还好,她认出来此人是村上养猪场一个打工的民工。养猪场刚办,十里八村招了很多打短工的汉子过来,此人就是其中之一。
他好像是喝醉了,走路都打晃,来到王月近前,突然拉住她的胳膊。
王月虽说十三岁,但也算大姑娘,马上知道不对劲,开始挣扎。那男人力气很大,常年干粗活,力量很足,拖着王月就往小树林钻。
后面的过程,日记里没有细写,这也是人之常情,谁也不会把自己受到伤害的事情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