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这个在短短几个礼拜前还跟我素未谋面的男人,他很简单地用一块蛋糕就卸下了我的心房,不知不觉的我就认可了他的存在,把他当成我新交的朋友,满心笃定他是个油腔滑调的好人,虽然油腔滑调,虽然有时他的确很混蛋。
阿伦让我很纠结,可身体都没跟上脑子,我一边纠结着,但脚下自发地就跟着他往外头走了。
事实证明,阿伦的开车技术和他的话术不成正比,让他托管驾驶他又不肯,也不是不肯,他的车子太破,压根就没这个功能,都新纪元了,路边摊都找零都只需要扫描视网膜进行核对的年代,他居然连台新车都换不起,这你敢信?
我忍受着小破车的颠簸,一路无语,只是时不时地就侧脸观察他,我认为阿伦很奇怪,他的长相介乎青年和少年之间,过早的打拼让他成熟不少,可一开口就全漏了馅,总是让人忍不住地就要去看他,好奇这小伙子长什么样子。
车里头有冰柜,可惜放在后座,早知道我就坐到后头去了,说不准还有过期的冰激凌吃,阿伦的车子还算干净,但他的衣服好像两天没洗了,灰扑扑的,二十的人,不好说人家生的比较超前,成熟是一定的,然而成熟到了极点就是幼稚,我老觉得他好像吐字的时候都是从鼻子里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