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先前射出来的四支弩箭。这东西的速度,三十步内甚至比手枪子弹还快,威力自然也是不可小觑。
不过好在王越对白银之手的弩箭并不陌生,当初就曾两次伤在这东西之下,所以他于脆不躲,任凭这四支精钢三棱短箭,崩崩崩崩,接二连三射在了自己的胸腹之间。
比起这东西的威力,哈罗姆契的匕首显然对王越的威胁更大。
这个老杀手杀了一辈子的人,对人体的结构了解的简直比最优秀的外科医生还全面,人虽然是个侏儒,但最擅长的就是偷袭暗杀,以巧胜拙,出手之际,处处都是人身上最柔弱的要害部位。再加上他手里的那把匕首,来历也极不简单,据说是早些年出土在波斯湾一带的王侯墓穴,看似黑漆漆一团,不怎么起眼,实际上却比那用刀杀手的弯刀还要锋利的多。
王越被他用刀一挑,隔着半尺之外,皮肤上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最后刀尖一扫而过,明明还差了那么一分半厘,可刀过留痕,微微见血。
而相比之下,那四根弩箭的杀伤力就相形见绌了许多。虽然也破开了王越的皮肤,见了血,但这次王越全力爆发之下,体力爆发力比从前两次都要强的多得多,以前尚能射进皮肉半寸,这一次竟是连几分都不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