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派遣槟榔屿军事秘书伯尼前往曼谷与泰国政府进行面谈协商,经过长达6个月时间的谈判,泰国政府迫于英法两国在中南半岛的军事压力,不得已答应了英国人提出的大部分条件,就双方在马来半岛的势力范围划分,达成妥帖,签订了后世被称为《伯尼条约》的和谈协定。
和谈协定中,关于马来半岛中部土邦王国的安排如下:
一英国承认也拉、宋卡、陶公、吉兰丹、北大年、玻璃、吉打、丁加奴为泰国附属国,泰国王室有权利要求上述土邦君主向曼谷王宫进贡金银花
二霹雳、森美兰、彭亨等马来南部土邦为独立于泰国之外的国家,受到英国政府的保护。
三泰国不能阻止和干扰英国方面与吉兰丹、丁加奴、北大年诸土邦王国的商业贸易,英国商人可以在这几个土邦地区进行自由贸易,但不可人侵和干扰上述地区的行政运转。
《伯尼条约》的签订,一定程度上解决泰国、英国两方的矛盾、分歧,一方面英国人得到了泰国不在马来半岛继续扩张势力范围的保证,获得了进入马来半岛中部地区从事贸易活动的商业权力。
另一方面,条约承认了吉打、吉兰丹和丁加奴、宋卡等土邦地区都是暹罗的臣属国,英国承认泰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