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议政堂”、“内阁”为主的决策程序。
朝廷奏章几乎都是走通政司,通政司将奏章收集好之后,先送到议政堂。议政堂设在皇宫西华门内的武英殿,以正殿、东西两侧的凝道殿和焕章殿为办公区域。
人员十一人,由六部、大理寺、都察院、通政司、守御司、翰林院十一个衙门,各派一人当值议政。
十一人先对当天的所有奏章进行“贴黄”。宋朝的大臣写了奏章意犹未尽,常在后面贴黄纸写上补充条款;但此时朱高煦把宋朝的旧事搬出来,却不是为了补充,而是为了归纳概括每本奏章的内容……以便诸臣能更直观地明白,究竟都有一些甚么事。
接着大伙儿挑出有异议的重要奏章,议政堂诸官员、便对这些奏章的处理方案进行表决。赞成人数最多的方案,将被初步采用。
处理好的奏章,继续往北送到武英殿的后院敬思殿“内阁”;而原来翰林院的内阁,已经被裁撤了。内阁六人,首次内阁大臣是五年任期,计有韦达、丘福、何福、裴友贞、吕震、王贵。
内阁不能提出新的决策主张,但具有一票否决权。只要他们其中一人对方略有异议,这件事便会被扣住、暂停执行。
否定方略的人,必须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