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给郝仲雄兄妹三人的利润,每人差不多五百万的样子。
拿到这笔对于他们来讲微不足道的钱之后,郝氏三兄妹和郝氏集团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郝氏大宅也重新交给郝宗英,其他三兄妹及他们的家人在警方监督下灰溜溜取走了属于自己的物品,从此和郝家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在一个黄道吉日,郝宗英、邬恒一起来到江北市兰氏集团,在兰氏高层见证下完成了换股仪式。
当天参加仪式的还有林别鹤、兰家母女和火山实业的重要股东。
协议签署之后,邬家持有郝氏集团百分之二十股份和兰氏集团百分之十四股份;火山实业持有郝氏集团百分之二十股份和兰氏集团百分之十六股份。
三亿资金的注入,对兰氏集团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利好。加上邬氏集团的人脉,兰氏集团的业务可以向东临市发展,未来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前景。
而这个横空出世的火山实业,背景更是深不可测。
公司的老板是林家的三儿子,自然有林家为他背书,在他的背后隐隐还有江北市四大家族的身影。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公司,其实是个隐藏在烟雾中的巨无霸!
所有人都欢喜鼓舞,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