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混小子的事情。
程玄尊免了他的礼,又知道是项承天的孩子,审视的目光霎时变成欣赏,相比之前柔和许多,这才想起之前答应项承天前来拜访之事,上了一趟无稷城倒是把这件事忘记了。当然程玄尊不会觉得自己忘了这事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现在有阿夕在身边,过着含饴弄孙的日子,平静美好。即使昆仑界外面的情形紧急,也还没到他操心的地步,上头还有数不清活了多少年的半仙顶着,各个阵界暂时尚未发生大问题,目前最重要的倒是下月阿夕就十岁了,洗髓的材料早就备好,相关的仪式也妥当,只等日子到。洗髓之后,便把阿夕的修炼提上日程,还要带着阿夕出门历练……仔细想想,养个孩子好像真的挺忙的。
至于项承天,那都是几百岁的人了,受点委屈也不是什么大事,能有什么比小孩子重要的。
不过项承天的这个孩子还挺不错的,金属性单灵根,比阿夕要好上许多,又是一个剑胚,天生剑修的料子,可惜了,不然养在身边跟阿夕做个伴倒是不错。
程玄尊沉吟一下,探手自乾坤袋中捞了许久,才掏出一块长约两尺、通体黝黑的矿石,矿石表面上凝结了密集的深紫色晶状体,晶状体内包裹着电蛇,时隐时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