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而侦探社因为个人能力的问题、没有调查出来,有可能存在雇主付钱后、买回的是不实资料。在这一项上,双方就研讨了、近半个小时,最终定下了合同里的第(3)项的内容。
对于第(2)项条款、要求的内容,需要侦探社在每天晚上12点之前(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滞后),向雇主提交当天的调查报告;提交方式是通过互联网、把相关的电子文档发给雇主。
对于(1)、(3)两项条款,要求在1月30日前完成。雇主预交定金4000元。从双方细发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关于、第(3)项条款的认真推敲,可以看出来雇主那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能够明白他是担心、万一遇上了不负责任的侦探社,到时候只知道收钱、不卖力去查出真相,然后随便给个“否定”的结果,这就有可能掩盖了、自己需要调查的真相。因为“否定”的结果、是不存在入院的证据的;所以也不需要侦探社、另外出示相关的证明资料了。
当侦探社最后要求、雇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备存时,雇主郑重提出,不希望自己的这一次委托、被记录在案;侦探社经理考虑到、这算是一个大单的买卖后,同意了雇主、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侦探社的经理这样做、是出于无奈;通常雇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