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到厌倦恶心。久而久之,迟早出事。好胃口,应该是在不断的改变中孕育出来的。
大胡子的掌勺,显然从为思考过,作为人而不是一只猴子,他们对食物的兴趣不仅仅限于香蕉,还有别的!
当然,你也可以出去吃,腿长在自己身上,馆子在码头上。要是想远走,有青楼,女人们有西瓜一样的屁股与像奶牛一样的下垂双峰。说起逛窑子这类恶趣味,陆谦玉对此兴致索然,亲身经历就免了,小六和阿泰说,搂着她们,就好像抱着带香味的猪。
并且,岸上还有魔炎教派的人,即便运气一直不好的人,也会遇见。他们乔装打扮,是小贩,是船夫,是酒店的小二,是路人甲,到处都是。
“陆大哥,我把饭菜端来了。”
正当陆谦玉思想沉沦之际,小刀走了进来。
那是什么?
刺鼻子的,辛辣的,让人飘飘欲仙!
酒的味道!
陆谦玉蹬地而起,面展微笑。
懂我者,小刀也!
“小刀,瞧你带来了什么!”陆谦玉兴奋的大喊,随即改变了脸色。
“白酒鸡!”小刀笑了笑。
“那个什么东西?”陆谦玉很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