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掉的。”
“所以我的血肉真的很好吃?”泰尔斯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出人意料地抬起腿,往着庄园的方向走去。
男子刚刚准备一把挟起幼崽前往庄园,就看见幼崽走在了前面。
对着貌似完全没有逃跑意图的食物(他甚至不屑称之为“猎物”),疑惑的金发男子想要伸手挠挠头,举到一半又觉得这样不太得体,只得放下手,用人类看得到的速率,快步跟上泰尔斯。
“不是血肉,只有血而已——你应该最近才受过伤吧?血液的味道飘得到处都是。啧啧,好香,真想先咬上一口啊。”
两人继续向前走。
“那你准备怎么吃我?生啃还是直接吸血?从哪个部位开始?调味料怎么说?”
“图瓦尔家的人才喜欢生啃——他们享受猎物的嚎叫。我们一般都是直接吸食血液,分为颈食和腕食两种。调味的话——等等,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短生种的小崽子!”
金发男子停下脚步,一脸疑窦地看着言行明显不像一个七岁孩子的泰尔斯。
“我注定是食物了对吧?对于自愿牺牲的食物礼貌一点,不也是一种美德嘛?而且心情不错的食物,也许血液的味道也会比较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