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在合规业务上来说的话,你觉得我父亲怎么样。”雷思考了一下,推荐了自己的父亲——这个阶段,能让林义龙信任到委以重任的,必然是他们的同学:林义龙和邦妮还有一个同学会说中文的康斯坦斯——康斯坦斯却是文莱的天朝裔,不太懂大陆法系的法律——除非林义龙愿意再考一个转换课程,在香江执业,不然基本上是没有办法的。
“我会考虑的。”林义龙没有就这样答应雷的推荐,“不过,伯父也是刚刚退休,要好好休息保养的时候,他真的考虑重新工作么?”
林义龙有些婉拒的意思在里面。虽然雷对他在艾伦-宾汉姆顿的提携林义龙很感激,可律所的主要内容毕竟还是生意。“合伙人”这个称谓,还是需要能够相互信任的:林义龙对雷的信任其实是基于邦妮的推荐,雷对林义龙的提携也在于此。两个人除去校友身份和邦妮以外,私下里没有其他任何的交叉点。所以雷的那个曾任律政司政策部门的头头的父亲,能力肯定是没问题的,从律政司退休之后也可以利用他曾经在律政司的关系为林义龙的合规到底还是远了一些。
“......不过,伯父那里,我倒是有一个新想法。”林义龙说道,“除了我们这件律师楼,我打算在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