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智慧追寻者 > 杂谈散记-存在的系统
如果是法治,那就是这个节点的人只执行规定的节点职责,其他的都可以拒绝执行,而这需要这个节点职责非常清楚,这个节点的任命,升职,工资完全和其他无关,只和职责考核有关,完成多少职责任务有关。

    这节点的职责,考核,规定的调整都需要实践者将这节点发生的情况写出来,将碰到的问题写出来,然后管理者根据一些实际考察,节点的人员,管理者一起参与辩论,最终做出一个合理的职责等调整,而这种调整都将做一个法治的备案。

    这样能够解决问题吗?人治的情况,这社会有很多现象存在,出现过各种问题,而且在管理者更换后,将有可能出现完全相反的做法,只是凭借管理者自己的爱好来做,这事情也时有发生。

    真正的法治,就是对每个节点职责明确,对节点职责的调整需要实践,需要辩论,需要讨论,需要节点参与者的参与,不停地完善节点职责权利义务,上级的命令,和合理的职责权利,考核的公平制度性。

    对于做了超出节点职责范围的事情,有相关的惩罚制度,如此才可以将人治去除,至少看起来比较理性,当然制度制定初期肯定要按照宪法来的,那种规定国家为谁服务的宪法,宪法的制定肯定需要这个国家所有人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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