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眼的兵士砍翻了面前的北胡人,鲜血溅了一身。说这番话时,他的笑容有些狰狞,手中的刀也没有停下来。
“老子受够了这群狗杂种的鸟气,今天就好好算算这笔账!”
在他身边有个同样威猛果敢的战士与他互相掩护着,两人合力之下,居然连着干掉了五个北胡人。
另一侧的情况则要比这边好得多。天神下凡般的曹驰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一条大枪,枪若游龙、如入无人之境的他肆意收割着生命。托他的福,就算面对着十倍的敌人,这十多个大瑞人也丝毫不落下风。
“痛快,痛快!”
身陷重围对别人来说是种生与死的考验,可曹驰就像进了游乐园一样,谁都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些乐此不疲的感觉。
他不是战争贩子,他是战争狂人!
身后的惨叫把只顾冲杀、沉浸在自我世界的曹驰拉回了现实中。回头一看,只见一位袍泽已身首异处;勃然大怒的他立刻拨马回返,大喝一声:“贼子敢尔!”
杀死他同伴的人也不是好惹的。胡人向来敬重勇士,能击败敌方勇士的人会享受到无限的荣光,受到战友和乡人的崇敬。眼前这个左冲右突勇不可当的年轻人,不就是个极好的目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