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娱记虽然看上去是请求的那一方,实际上只要进了剧组,就有着掌握剧组的生杀大权的权利。
不是剧组给予的权利,而是他们无孔不入的能力和胡编乱造的习惯导致。
剧组的那些反对声音,其实李导也考虑过,一开始听霍安森说起这个建议的时候也很是犹豫的。
但霍安森向来说话不会弯弯绕绕,哪怕是找关系这样的事情,也是和他坦诚提起。
所以在霍安森明确表示,林安安的具体情况以及她和故事集团总裁的关系之后。
李导便答应了。
做他们这行的,看人相当准,形形色色的人接触过太多,更遑论每一部电视剧或者电影里面的角色。
也是要精心分析。
所以李导很相信,人以群分的这个说法。
故事集团的那位年轻的顾总他很是欣赏,年纪轻轻就大有作为。
最重要的是有眼光有魄力,虽然当时他们电视剧要进行拍摄的消息放出去,很多投资商都跃跃欲试。
但真正一次性拿出那么多资金来投资的,唯有故事集团一家。
其实当时也有一些人劝他不要和故事集团进行合作。
理由在李导眼里